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详细内容浏览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2021/3/17 18:13:57  来源:新网商时代 企鹅号   浏览量:126

网店店主

3月15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第31届“3·15”晚会现场正式发布。该《办法》是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的重要部门规章,对《电子商务法》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细化与完善,对规范交易行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保障消费权益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该办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对于广大从事电商经营的网店店主们来说,这是一部关系到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自电商法实施以来,关于是否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商家们,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吧。

(一)哪些人属于网络交易经营者?

根据该办法第七条所述,网络交易经营者,是指组织、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以及通过其他网络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网络交易经营者。

解读: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即平台,如淘宝、天猫、抖音、快手、拼多多、京东等等各大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顾名思义,就是在各个电商平台内开店的店主。《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跟你有没有关系,相信大家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

(二)哪些商家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哪些不需要办?

根据该办法第八条所述,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形外,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个人通过网络从事保洁、洗涤、缝纫、理发、搬家、配制钥匙、管道疏通、家电家具修理修配等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的规定不需要进行登记。

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的规定不需要进行登记。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计算。个人从事的零星小额交易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解读:

该办法对原先规定的便民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的情形做了具体的规定,“零星小额交易”具体为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同一经营者在不同平台开设多家店铺的,交易额将合并计算。也就是说,对于开网店的小伙伴们来说,不同平台店铺累计交易额超过10万元,那就必须要办理营业执照了。

(三)办完营业执照的商家需要去绑定店铺吗?

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已经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如实公示下列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

企业应当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注册资本(出资额)等信息;

个体工商户应当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经营者姓名、经营场所、组成形式等信息。

解读:

这跟线下的实体店有异曲同工之处,办理完营业执照需要在自己的网店店铺内公示。目前淘宝、抖音等平台都可以通过将营业执照绑定到店铺的形式来进行公示。

(四)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商家会怎样?

该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动态监测,对超过本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额度的,及时提醒其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信息,包含:

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的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网店名称以及网址链接等信息;

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网店名称以及网址链接、属于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具体情形的自我声明等信息;其中,对超过本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额度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特别标示。

第二十七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和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辨认。

第四十七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不履行法定核验、登记义务,有关信息报送义务,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八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解读:

这几个条款是对平台“施加压力”的规定,我们来看看上述所说的电商法第八十条是如何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履行法定核验、登记义务,有关信息报送义务,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应当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去办理,平台首当其冲将要受到处罚;其次,达到办理营业执照要求但未办理的商家会被以“特别标示”的形式报送给市场监管部门;再次,达到办理营业执照要求但未办理的商家会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

(五)商家办理完营业执照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了?

该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实施信用监管,将网络交易经营者的注册登记、备案、行政许可、抽查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并公示。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解读:

在经营活动当中,首先店主自身不能存在诸如售假、售卖违法产品等违法行为;其次营业执照应每年申报年报,当经营地址更改时应及时变更营业执照。

(六)电商营业执照去哪里办?

网商云谷(中国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是由余杭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成立的一家创新型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以优质电商企业、网络主播、MCN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免费注册地址、免费营业执照办理、免费银行开户以及代理记账、商标注册等一系列配套服务。园区提供在线注册申报系统,真正实现全程电子化操作,零费用、零跑动,让商家足不出户,就能落户余杭,享受当地财政奖励、人才扶持等各项政策,助力商家快速成长。

现邀请淘宝优质商家和网红主播入园,商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四种主体类型。

以上就是针对《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解读,电商行业中的个人店铺合规化是整个电商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不仅是规范了经营行为、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净化了网络交易平台、维护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相关文章

网店店主